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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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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湄潭县人民政府网
近日,复兴镇采取“四个措施”,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积极配合村支监三委,确保完成了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该镇为了认真抓好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会议要求:要确保应保尽保目标,避免因病造成家庭灾难性支出,从根源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好2015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措施”。
一、筹资标准和时间:2015年度农民个人标准为70/人,财政补助标准预计达到360/人。时间:常驻居民缴费时间在2014年度12月31日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可延长缴费时间到2015年2月中旬。
二、工作要求:一是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调动他们参合的积极性。二是解决好农村特殊群体参合的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参合缴费问题,必须确保农村特殊群体能够参合并能够享受到新农合政策。 三、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及随迁家属的参保权利。了解外出务工人员是否参加新农合,要积极引导其参加。四是做好不愿参合群众的登记工作,对经两名以上工作者反复宣传仍不愿意参加新农合的农户,筹资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不愿参合者本人签字,对于已经缴费的参合人在本年度(2014年度)死亡的,要求退还2015年新农合的,各村(社区)做好登记清退记录,确保2015年2月底统一退还。
四、复兴镇镇新农合完成情况: 2015年度我镇新农合应参保人数为35818人,通过协议筹资代扣代缴和现金缴纳的方式,已参合35119人,参合率达98.05%。
镇党委书记要求: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要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尤其是要让农民了解参合的受益状况,引导和鼓励农民参合,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进一步了解、支持、拥护新农合、巩固新农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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