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2015年10月16日第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 卫同志任湄潭中学校长;
罗德军同志任湄潭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 邡同志任湄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廖咏萍同志任湄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符斯常同志任湄潭县求是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湄潭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国友同志任湄潭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免去县财政局抄乐分局局长职务;
张 燚同志任湄潭县人民政府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何 滔同志任湄潭县林业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罗 睿同志任湄潭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程辽贵同志湄潭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蒋林波同志湄潭县求是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潘克勇同志湄潭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茂霞同志湄潭县公安局茅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以上有试用期的同志,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
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