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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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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19/08/2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陈金香) 8月26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法院、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洗马镇梅子坝团林河冒水沟河段开展鱼苗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6.8万尾。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湄潭县检察院今年7月受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冷某、王某三人在洗马镇梅子坝团林河冒水沟河段非法捕捞电鱼共10余尾。案发后湄潭县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剖析了非法捕捞对渔业生态环境的危害,犯罪嫌疑人意识到自己所犯错误,自愿缴纳1.8万元生态损失补偿金用于购买花鲢、草鱼、鲤鱼共16.8万尾。


据统计,今年以来,湄潭检察院共受理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共投放鱼苗66.8万尾。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严厉打击使用非法手段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渔业生态环境,确保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治理和修复,实现惩治罪犯与生态修复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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