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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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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1/02/0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何祝) 日前,湄潭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偷越国境案并当庭宣判,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被告人谢某与外号叫“阿富”的男子通过微信聊天得知,在缅甸佤邦好做生意,谢某就问“阿富”如何能到缅甸去,“阿富”告知谢某先到中缅边境的云南省澜沧景迈机场,然后由“阿富”联系人将被告人谢某送出边境。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11日期间,被告人谢某以在缅甸孟波经营烤鱼店为由,先后采用非法手段10次偷越国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偷越国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且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综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如实供述罪行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偷越国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境时,都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出境或入境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非法出入国境者,都是对我国出入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当前,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偷越国境的行为极大增加了境外疫情输入的可能性,将会给国内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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