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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时隔多年的债权凭证 一次有始有终的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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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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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1/07/2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舒展) 今年1月12日一大早,申请人梁某远拿着一张皱巴巴的《债权凭证》来到湄潭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梁某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某培、杨某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1860元。

  说起这张《债权凭证》的由来还得回到2001年。原告梁某远与被告李某培、杨某英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湄潭县法院于2001年9月11日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李某培、杨某英在200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梁某远5000元,在2002年12月31日前付清余款6200元,并由二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660元。但李某培、杨某英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梁某远向湄潭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培、杨某英下落不明,且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根据申请人梁某远的申请,湄潭县法院向其发放了《债权凭证》,以此证明申请人梁某远尚有债权未受偿。

  接到这张《债权凭证》后,湄潭县法院立即恢复了该案的执行。因被执行人李某培、杨某英债务较多,长期在外躲避执行,于2020年底才回到家中。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督促其履行义务,李某培、杨某英不但不配合执行反而态度蛮横,执行干警当即对被执行人李某培名下的一辆货车进行了扣留。几天后,被执行人李某培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5000元案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在2021年6月30日支付。但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李某培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态度强硬以暴力方式阻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湄潭县法院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当冰冷的手铐铐在李某培的手腕时,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向干警赔礼道歉并写下了《认错书》,当场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鉴于被执行人李某培认错态度较好,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湄潭县法院随即解除了对李某培的司法拘留。

  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申请人梁某远敲锣打鼓的来到法院送上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这也是今年上半年执行局收到的第四面锦旗。申请人梁某远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这一万多元钱我本来是不抱任何希望的,但没想到为了这些钱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认真负责,不辞辛劳,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辛苦啦!”

  一审:李轻云

  二审:余从源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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