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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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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2/1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张杰) 时隔三年,原本“执行不能”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近日,被执行人郑某通过村委会将案款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王某,虽然天气寒冷,但当事人心里却感受到了司法的暖意。
2018年一场交通事故,申请人王某之子在这场事故中死亡,被执行人郑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1年并赔偿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90319.52元。一个是家中独子的突然离世,一个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此次事故给两个农村家庭在心理上和经济上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法院判决生效后郑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王某申请执行后,湄潭法院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郑某部分财产折抵了部分债务,郑某也因交通事故,家庭负债累累,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王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更加困难。
三年来,执行法官多次深入双方家庭,开展释法明理,让当事人从悲伤中走出来,积极面对今后的生活,缓解双方之间的抵触情绪,并为当事人申请了司法救助。春节前,经过再次组织双方座谈,被执行人家属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在得到申请人的谅解后,由郑某再支付案款35000元,王某放弃部分执行请求,该案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审:李轻云
二审:余从源
三审:唐全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