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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109个村(社区)完成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制定

  • 时间: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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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3/19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通讯员 文孝波 李煜 李杉) 近日,湄潭县109个村(社区)完成了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的制定。

  据悉,2020年8月,湄潭县成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建专班,制定了《湄潭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湄潭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研究出台了《湄潭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系列文件》,选择25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今年2月10日,正式启动了全县整县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

  “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县农业农村局,下设3个综合指导组,在动员培训和提供试点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参考文本的基础上,深入镇村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以规范集体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要求。”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唐朝秀介绍。

  从2月14日起,湄潭各镇村相继召开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启动会。各村(社区)召开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董事会联席会议,认真学习试点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参考文本,结合各村实际,拟定了《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股东代表意见,并在各村民小组召开群众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最后形成《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

  截至3月11日,除县城规划区外,全县共有109个村(社区)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目前已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公约包括宅基地的范围、取得、使用、退出、资金的监督管理、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细化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分户的条件,明确了宅基地有偿使用的范围、年限、面积和使用费用等。对于建房的管理,公约强调了“黔北民居”风格风貌、占用耕地建房必须剥离耕作层、申请、施工、验收等农房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措施。

  湄潭县委改革办副主任、四级调研员陶通艾表示:“湄潭县109个村(社区)制定了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公约,标志着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纳入了村民自治范畴,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行使方法路径清晰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行使宅基地规划、分配、调整等权利的制度初步完善。这也是湄潭在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中,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的自律自治机制的探索。”

  一审:李轻云

  二审:余从源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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