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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事故不是一结即了,要跟进追查并问责

  • 时间: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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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4/21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罗密林 胡启涌)4月12日日,凤冈县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但是此案并非一结即了,凤冈县政府对此案进行了深度调查,查看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安全宣传、事故预防、事故处理等环节上,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并对问题进行追究问责。

  该事故发生于2月 12日 15时 10分,务川县籍驾驶人符进超驾驶贵CS338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凤冈县绥阳镇永盛社区老加油站附近路段时,与遵义市凤冈县中耀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贵CF667X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相撞,造成贵CS338X车上1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开展勘察现场、调查询问、收集证据、现场保护、救治、交通疏导等工作。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驾驶人许某驾驶的遵义市凤冈县中耀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贵CF667X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因超速行驶,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找问题,防事故。县政府事故深度调查组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此案涉及的部门进行了深度调查。先后对绥阳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队、遵义市凤冈县中耀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采取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经查,遵义市凤冈县中耀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4月12日,调查组已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县政府,将对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一审:李轻云

  二审:余从源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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