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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法院“四个注重”实现诉源治理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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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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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

时间:2022/05/08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何在江) 为贯彻执行市委、上级法院及县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湄潭县人民法院把抓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作为今年一项关键性工程来落实,通过“立机制、强队伍、重统筹、抓考核”,多措并举,推动“春天和谐号”创建活动走向深入,取得了案件增幅同比下降39.09%的良好成绩,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攻坚年”良好开局。

  截止2022年4月30日,湄潭县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123件(去年同期收案1844件),诉前分流1467件(去年同期分流1151件),分流占比130.63%(去年同期为62.42%),调解成功978件(去年同期为203件),分流调解成功率66.66%(去年同期为17.64%)。无论是绝对数值还是相对百分比均较大幅度优化,其中民商事案件增幅同比下降39.09%,超过上级法院案件降幅20%要求目标,多措并举,各要素共同发力,初步形成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

  注重机制建设。湄潭县人民法院党组自今年以来,对诉源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讨论,制定了“一纲四目”为基本框架的制度体系(一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四目:《预立案制度》《分案规定》《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的规定》《诉前调解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操作规范、责任落实及考核奖惩等一系列问题,纲举而目张,从机制上保障了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有效开展。

  注重队伍建设。制度是擘画蓝图还是对空画饼,关键在于抓落实。而抓落实首先要解决工作由谁来干(即队伍)的问题。湄潭县人民法院为强化多元纠纷化解的队伍建设问题,在稳定原有特邀调解员队伍基础上,在湄潭县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下,先后分批次招聘了15名以“村贤五老”人员为骨干的特邀调解员,初步培训后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书记员”的结构模式分配组建了10个特邀调解单元(含人民法庭),保证每个特邀调解均在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专业指导下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做好村居、镇乡、特定行业等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为梯次化多元纠纷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注重统筹协调。统筹抓好“一头一尾”工作,做到首尾呼应。“一头”着重抓好“源头”治理,化纠纷于诉讼之外。湄潭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携同立案庭负责人多次深入金融、物业服务、建筑工程等纠纷高发企业,共同研判、指导纠纷化解;多次与综治、司法、公安交警、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抓好横向协调与配合工作,并逐步引导与规范相关调解流程,推动了多元纠纷化解的良性发展。“一尾”是指对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截止4月30日,办理司法确认606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有力保障调解协议效力,打消当事人对诉前调解调而不决、调而无效的担忧心理,提高当事人对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信任度与满意度,确保机制良好运行。统筹抓好“内部和外部”,做到内外联动。内部做法,在前述“团队化诉前调解办案模式”基础上,实行调解机构网格化。即根据案件量的多少,分别由调解中心、速裁团队、民商事法官、全院其他法官4级调解机构应对,围绕诉前调解这一中心任务,全院全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外部做法,通过员额法官对口联系制度(每一名法官都要对接一个镇街、一个行业或一个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培训、参与化解各类纠纷)及调解团队进驻县综治中心制度,加强对案件的委派和分流后的跟踪、指导与化解工作。通过第一季度磨合运行,前后呼应、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注重考核激励。完善考核制度,将指导纠纷化解纳入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工作质效考核,并将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完成情况与指导法官以独立单元模式捆绑考核,并以此核算特邀调解绩效收入。适度激励与严格责任落实相结合,促进分流调解成功率实质性提高。

  一审:李轻云

  二审:余从源

  三审:唐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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