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2/11/17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通讯员 石铭铭) 11月16日,湄潭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首次公开开庭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依法对高台镇某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李某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进行仲裁调解。
当天,申请人、被申请人、代理人准时到庭。经申请人、被申请人选定,湄潭由县农业农村局高级经济师张玉富担任首席仲裁员,该局改革发展股负责人秦义军、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陈兴良担任仲裁员。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和书记员4人组成,高台镇、兴隆镇及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干部共10余人到庭旁听。
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所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激烈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就争议的焦点回答仲裁庭提问,首席仲裁员归纳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并作庭审说明。庭审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表示同意仲裁庭组织调解,首席仲裁员宣布休庭进行合议、调解,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庭审笔录(含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庭审结束后,在仲裁庭见证下双方签订了集体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仲裁庭制作《仲裁调解书》按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该案的仲裁开庭审理,标志着湄潭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正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在土地承包纠纷化解过程中,湄潭县始终坚持调解与仲裁相结合,同步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审:李轻云
二审:王 信
三审:唐全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