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4/06/20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日前,湄潭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河道办、鱼泉街道等有关单位,在鱼泉河仙谷山河段、湄江湖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共计投放鱼苗80000余尾。
近年来,湄潭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在办案中积极引导涉案人员修复生态环境。据了解,本次增殖放流的80000余尾鱼苗资金,正是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被告人自愿缴纳的,以此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让生态修复“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赢局面。

据悉,为持续推进水产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机衔接,依法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科学有效实施生态修复,共同做好长江流域保护和县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2023年,湄潭检察院与湄潭法院、湄潭县农业农村局、湄潭县水务局等单位会签《破坏水产资源水生态环境类案件办案指南》。该《指南》的出台,进一步整合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协同推进案件办理、开展生态修复,构筑湄潭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2023年以来,湄潭县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15件,追缴生态修复金30余万元,与县农业农村局、法院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2次,投放鱼苗共计13万余尾,没收非法垂钓工具200余套。
下一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强化涉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统筹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河流湖泊保护,以“检察蓝”切实守护“生态绿”。(周丽)
一审:李轻云
二审:王 信
三审:唐全寿










